厦门市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园)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
2008-8-28
厦门市于2005年正式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工作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至今,已有10人捐献遗体,2人捐献眼角膜,2名急症患者移植了捐献者的角膜而重见光明。
为彰显志愿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倡导移风易俗的新风尚,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工作,让更多的市民加入志愿捐献的行列,让更多的人将感激和敬仰献给这些无私的遗体、器官捐献者,并为其亲友提供一个祭奠的场所,在海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将由海沧文圃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200M2建设用地,用于厦门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园)的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投稿不限个人或单位。
一、方案要求:
(一)纪念碑(园)主要作为一种陵园文化,同时又便于捐献者家人凭吊。
(二)纪念碑(园)占地200 M2,园中松柏常青。纪念碑小型精美、寓意深刻、充满温情,内容积极向上,体现“人道、博爱”的无私奉献精神。
(三)因纪念碑将逐年镌刻捐献者的姓名、出生和捐献年月,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留有一定空间以备将来镌刻。
(四)因考虑到纪念碑具有历史性的纪念意义,应主要采用室外型的、比较耐久型的材料为主。
(五)所有作品要求有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及简洁的设计说明,规格要求A3篇幅,比例自定,图面表达清楚。
二、方案评选:
(一)方案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二)纪念碑(园)面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导向,评选出如下名次: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入围奖若干名。所有的获奖作者将获得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红十字会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三)原则上,一等奖为实施方案,经完善后,由主办单位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纪念碑(园)将注明一等奖创意者。
(四)作品要求均为作者本人原创,如有抄袭或一稿多投者,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搞者本人自己负责。方案一经实施,版权将赠予主办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设计条件等详情请登陆厦门市红十字会网站:www.xmredcross.org;或厦门网:www.xmnn.cn。
(二)投稿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收稿)。
(三)投稿地址:厦门市红十字会(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幢302室),邮编:361003。联系人:杨碧英 联系电话:2028505。
(四)投稿请注明来稿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厦 门 市 红 十 字 会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 门 晚 报
2008年8月29日
图为厦门海沧文圃山陵园总体鸟瞰图,图中标红的长方形地块为厦门市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园)用地,右边紧临的为烈士陵园。(缩略图,详细资料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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