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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红十字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案

      为配合政府搞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确保在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助工作,根据我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预案背景及法规依据
      厦门位于东南沿海,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尤其是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相对较多,甚至发生洪涝和地质性灾害等,这些都将给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带来伤害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和《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应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赈灾救灾工作。
      二、 赈灾救助机构及职责
      设指挥组、赈济募捐组、宣传组、保障组4个小组。
      (一)指挥组
      组 长:黄清源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李明珠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杜振华 市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
      周春辉 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
      李海燕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参与救灾、救助、救护工作,研究确定救助计划;
      2、负责救助计划和有关指令的传达,督查各小组工作落实;
      3、负责赈灾和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与发布;
      4、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分析研究情况,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5、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赈济募捐组
      组 长:杜振华
      人员组成:丁银水、林中、张筱芳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信息的管理;制定紧急阶段的救助计划并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采购、运输与分发;开展募捐工作,接收捐赠物资;反馈救助信息,接受救灾款物审计。
      (三)宣传组
      组 长:周春辉
      人员组成:杨碧英、赖其水、王爱霞
      主要职责:负责救助募捐等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工作;发动和组织各级红十字会组织、会员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救助工作。
      (四)综合保障组
      组 长:李海燕
      人员组成:洪莹琛、洪玲、杨振裕、李明辉
      主要职责:协助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项相关工作;负责后勤和车辆保障。
      三、 救助款物及车辆保障
      (一)物资储备及经费保障:市、区红十字会根据灾情,发动社会募集款物;紧急情况下可根据救急所需,依照法规动用红十字基金购买救灾物资。
      (二)车辆保障:救灾专用车辆1部;救灾行动及后勤保障车辆视救灾物资的数量随时调配解决,可向政府申请或租用车辆,必要时还可请求驻军支援。
      四、协调卫生部门组建红十字医疗救护队、防疫队,发动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参与救灾救助
      (一)市和各区分别组建红十字会医疗救护队,每个医疗救护队6—8人组成。市红十字会医疗卫生单位(市第一医院、中医院、120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应组建医疗救护队,并主动参与救灾救助活动。
      市红十字会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救护队及各区红十字会医疗救护队人员名单,报市红十字会备案。
      (二)组建红十字会卫生防疫队,以市卫生局疾控处、市疾控中心组成的卫生防疫队,加挂红十字会卫生防疫队牌子(视灾情组织若干组)。
      (三)动员、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和红十字团体会员单位的人员参与。
      五、情况处置
      (一)发生灾情、灾害等突发事件,下列情况应启动紧急救助:区域遭受灾害超过所在区的自救承受能力;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灾情或突发事件;市政府救灾指挥部门的救灾预案已经启动。
      (二)紧急救助一旦启动,救助指挥小组及相关人员在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到达受灾地区了解和评估灾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上报灾情,对救灾工作进行部署,配合卫生部门派出并指导红十字会医疗救护队和防疫队赴受灾地区开展救治和防病等工作;赈济募捐组迅速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48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运抵受灾地点,及时将募集的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并提供资金支持;宣传组及时搞好救灾报道,发动和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参与救助工作。
      (三)红十字人道救助视灾情受损程度而定。对灾害受损的困难户,一般以博爱超市物资救助为主,受损严重者还可予以适量的资金救助;对灾害受伤人员,依据红十字人道救助办法,可视伤情给予医疗救助金,由市、区红会实施慰问。
      (四)为做好救灾救助的准备工作,市和各区红十字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动员和发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建立专项救灾救助基金,筹备和设立救灾备灾仓库,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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