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红十字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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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厦门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宗旨、性质,任务,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灾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开展。举办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 四、组织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五、宣传《红十字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务知识。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了,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往于合作。 七、同港澳和东南亚各地开展民间交往。发展人道领域的技术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 八、完成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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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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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及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统计、文印、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三、承办机关人事、编制、计划财务、劳动工资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协助督查常务理事会、办公会议等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七、协调对外交流交往等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机关综合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 十、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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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赈济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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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组织灾情调查、灾情通报,发动社会募捐,接受分配赈灾款物,实施赈灾救护。 二、组织实施“爱心工程”、“生命工程”、“救援工程”有关活动。 三、指导社区(村)开展红十字服务活动。 四、积极开展“万人献爱心”等募捐活动,策划募集专项基金。 五、负责全市红十字募捐箱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红十字急救和其它领域的培训。 七、协调、指导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 八、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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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发展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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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发展与建设。 二、负责学校红十字工作。 三、负责爱心助学和书画义卖、义诊医疗等工作。 四、负责无偿献血的参与及推动工作。 五、负责推动和管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六、负责遗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七、负责台湾事务及查人转信。 八、负责红十字会政策调研,指导和检查《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维权事务。 九、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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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基金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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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红十字会和基金会各阶段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会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与各新闻媒体建立工作关系。 四、负责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金会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新闻资料的收集管理。 五、负责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分类管理。 六、负责宣传员的培训和通讯报道网的建设。 七、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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