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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红十字会预算编制说明
2016-03-04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工作职责

厦门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厦门市红十字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宗旨、性质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施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事业的发展,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卫生、社会福利事业相关活动。

(四)组织学校和社区开展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人道主义的相关活动。

(五)宣传《红十字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会务知识。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活动。

(八)完成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入2016年市红十字会预算的机构1个,即红十字会本部。

在职人员总数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退休4人,财政全额拨款。

三、厦门市红十字会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厦门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福建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的相关指示,坚持以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为重点,实施系列关爱行动,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理念,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

(二)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进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领域,巩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区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厦金航线”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建设和“两门”交往合作等活动,加强两岸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联系和沟通;

(四)加大对红十字精神的传播和红十字人道救助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展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等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宣传活动;

(五)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健全各区红十字学校工作委员会及会务工作制度,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体验式生命教育活动;

(六)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通过开展联谊、公益宣传活动,推动此项工作的发展。

围绕以上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中开展争创“博爱家园”活动,以社区为重点,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二是巩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三年的成果,继续实施好“生命应急救护体系”,完善基层备灾救灾网点,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把重点放在社区“第一现场”,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的核心业务,定位在“应急”,着力组建和培训好社区应急救护志愿者。三是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加强专业型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在专业团体机构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选准项目和服务点,打造服务品牌。四是要继续抓好体验式生命教育工作,以此作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教育培训,抓好项目牵引,发挥生命安全教育馆示范作用,打造生命安全教育品牌。五是按照共同缔造的理念做好人道救助工作,认真打造爱心互助平台,力求在筹资方面有新的突破,壮大救助实力,加大生命救助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三献”工作,褒扬爱心善举和捐献者的崇高精神,汇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

四、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厦门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736.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6.45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736.4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0.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82万元,公用支出102.53万元,项目支出2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45万元。

(一)基本支出经费464.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72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举办红十字培训活动经费39.9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红十字专干培训、宣传骨干培训、社区红十字骨干、红十字博爱超市仓管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以及社区志愿者骨干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志愿者骨干培训、志愿服务队装备添置及保险等活动经费。

2、对台工作经费9.4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两岸红十字交流交往活动、开设“生命救助绿色通道”、接待台湾及金门红十字义工、举办海峡两岸红十字论坛会议等

3、红十字宣传经费122.12万元,主要用于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志愿者日、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报刊刊登红十字宣传专版;与《海西晨报》开辟“红十字之窗”栏目;与厦门晚报合作开辟急救公益培训专栏;订阅《中国红十字报》和《博爱》杂志;编辑出版《厦门红十字会》双月刊,发给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和我是理事单位成员、基层红十字组织等;户外广告版面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新;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两节送温暖)、9.12世界急救日活动经费等

4、创建工作经费16.33万,主要用于在学校开展体验式生命教育交流,出版体验式生命教育活动、宣传品;召开学校年度工作会议;争创全国、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巩固创建成果等。

5、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8.9万,配合总会募捐信息化建设,更新设备及购置软件、软件升级、制作费用。

6、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活动经费17.50万元。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再动员、高分辨(进一步配型)联系和服务、体检联系和服务、捐献前体检联系和服务、捐献协调和服务、捐献后慰问并定期体检服务等以及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宣传、登记、见证、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7、备灾救灾经费36.81万元。据民政部门“十五”期间的统计,厦门市每年平均受灾人次约为2万,为使受灾人群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拟制作备救灾物资毛毯等,用于海峡两岸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工作。

8、设立大病救助工作站经费5万,用于实施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9、卫生局退编合同工经费16万。

六、厦门市红十字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厦门市红十字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62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53.41%,主要用于国内外组织机构和上级业务部门来我会考察、调研、指导、联系联络及交流交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53.41%,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结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