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三献”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三献”工作,9月8日上午,厦门市红十字会召开“三献”工作推进会议。各区红十字会领导及经办人员、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机构负责人、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人员等近20人参加会议;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周敏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红总会、省红会关于“三献”工作的相关文件,详细解读了近期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及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下发的器官捐献慰问文件。就我市如何进一步做好“三献”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周敏指出:“三献”工作是《红十字会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各区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服务,深入基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传播“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周敏要求:各区红十字会在工作中要遵守《民法典》的法律规范,切实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积极学习、落实相关法律文件精神,抓好红十字会“三献”队伍建设,规范相关流程手续。加强市、区及相关单位的联动配合,确保信息互通。高质量做好“三献”服务,大力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宣传推动活动,确保服务与宣传并重。各区要及时总结“三献”工作,褒扬工作中涌现的捐献者和志愿者,弘扬自愿捐献、高尚利他的奉献精神和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社会风尚,感召和激励更多的人参加到保护生命的公益事业中来。
期间,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三献”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学习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捐献协调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推动本区“三献”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