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救助原则
遵循“定点医院、定病种,坚持量入为出、分档救助”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依照申请顺序受理。原则上每年度的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
定点医院详见附件1,救助病种详见附件2。
二、 救助对象
具有福建省户籍,罹患肿瘤等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家庭〔二级(含)以上〕及困难家庭0—14周岁的患儿。救助患儿0-14周岁计算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出生(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
三、 救助标准
实行分档救助,具体为:救助对象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总费用,超过5000元、小于1万元(含),给予救助5000元;超过1万元、小于2万元(含),给予救助1万元;超过2万元,给予救助1.5万元。原则上每人每年度救助1次。
四、 救助流程
申请人须在定点医院进行医治,方可提出该项目的救助申请。救助流程图如下,救助工作所需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五、 受理时间
救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以定点医院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 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加强“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宣传工作,做好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的解释引导工作;要严把初审关,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核验工作;要积极开展募捐工作和活动,助力基金规模;要定期对辖区内拟救助申请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定点医院要为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诊断、手术、治疗及康复服务,并负责救助病种、医疗费用等资料的初审和收集;要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扩大基金规模。
(三)福建省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复审机构、福建省小儿外科学会挂靠单位,要监督指导各定点医院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请材料合格完整;要牵头各定点医院做好“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筹资宣传工作,引导和扩大社会募捐,提高项目基金规模,让更多的大病患儿困难家庭受益;对于疑难危重病例,福建省立医院要负责统筹协调会诊及转诊工作。
(四)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福建省红十字会福万通少儿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申请表(2021年度)》和提供真实的资料信息,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