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2021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福万通少儿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

  一、 救助对象

  福建省户籍婚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准)合法生育三胞胎以上(含三胞胎)的困难家庭,困难家庭需是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未脱策),或者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二级(含)以上],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街道或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二、 救助原则

  按照同等条件依申请顺序受理,坚持量入为出、实施定额救助。

  三、 救助标准

  每胞胎救助3000元,每个困难家庭原则上救助一次。

  四、 受理时间

  各地申请救助资料及时上报,省红十字会随时受理。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以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 救助流程

  (一)拟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申请人提交合格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设区市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按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报送先后顺序统一造册汇总后报送省红十字会。

  (四)省红十字会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终审,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并通过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捐赠方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拨付救助金。原则上救助金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

  六、 有关要求

  (一)做好救助服务工作。要主动深入困难家庭、有关医院,发现潜在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项目;要向申请救助的群众做好一次性告知解释工作,让每一个申请人能够了解材料收集注意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救助申请表》。省红十字会拟于9月上旬审批发放年度首批救助款,各地要按程序规范报送救助申请。

  (二)加强监督审核工作。要对照要求严格审核相关救助材料,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核验工作;要对救助家庭进行抽样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

  (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救助对象条件、申请程序、典型事例、救助成效等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和扩大社会募捐,不断提高人道救助实力。

  附件:1.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试行).docx

     2.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docx